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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440511-2021-00137
二、项目名称:金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对金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进行采购。
2、供货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3、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165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明细如下:
包组1:预算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包组2:预算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包组3:预算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一个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每个包组独立推荐中标候选人,可兼投不允许兼中。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多个包组无须提供多份报名资料,只需提供一份。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
注:以上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无提供原件核查或缺少以上原件,拒绝受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若委托授权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信用中国(广东汕头)”(http://credit.st.gov.cn)与(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期间(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注:报名每个包组为300元),售后不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
九、开标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联系人:章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113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铺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5249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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