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A-1601、A-1602、A-1604、A-1606室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孝肃路办公大楼(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所在区域提供物业安保服务 | 保质保量 | 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 参照国家标准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巩绪林、杨裕民、沈安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北路8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 0556-588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吾悦广场B1栋15层1523室
联系方式:汪锋 1370556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锋
电 话: 1370556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