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LDZC2021040043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行政执法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及创城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最高限价: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城区内进行街路整治、小区改造,对城区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拆(清)除沿街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清)除违建及垃圾、清理小菜园及擅自搭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为确保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857219817@qq.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并致电确认。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2号
联系方式:0429-3069302
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429-2098341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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