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BZZB(2021)054号(招标文件编号:SCBZZB(2021)054号)
二、项目名称:珙县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新盛路32号
中标(成交)金额:2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珙县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1.承检机构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机构,检验报告上必须加盖CMA标记公章,独立完成检测任务,不得二次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2.承检机构必须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从事检验工作,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3.承检机构必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检验检测活动中无重大差错或责任赔偿案例;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中标机构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承检机构应当细化编制抽检实施方案。按照我局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 5.承检机构必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与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6.每个样品均由承检机构按采购单位上级或采购单位规定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 7.承检机构必须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样品送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承检机构不得对外发布,也不得报告上级或其他单位。对检测结果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承检机构应及时向采购单位通报。 8.项目抽样对象为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检验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执行,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1个月抽样检测1次。 9.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承检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中“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及时录入抽检、检测等数据。 10.完成本项目所涉及抽样费、购样费、检验费、抽样期间工作人员和车辆等费用及安全均由中标承检机构承担。 | 2021年5-10月 |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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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专家组长:梁宗余 专家:车祥 业主代表:兰英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90979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028-8669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