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周口穆店乡人民政府引江济淮工程(鹿邑段)穆店乡历楼、李洼等自然村出行道路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周口-鹿邑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2021-04-7,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引江济淮工程(鹿邑段)穆店乡历楼、李洼等自然村出行道路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2021-04-7 |
2、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鹿邑段)穆店乡历楼、李洼等自然村出行道路建设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2,579,270.45元 |
最高限价:2579270.45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2021-04-7 | 引江济淮工程(鹿邑段)穆店乡历楼、李洼等自然村出行道路建设 | 2579270.45 | 2579270.45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范围:引江济淮工程(鹿邑段)穆店乡厉楼、李洼等自然村出行道路建设工程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内容;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60日历天;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根据《财政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办法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2.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通知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其他在建项目; 3.4信誉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查询自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的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5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0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穆店乡人民政府 |
地址:穆店乡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990381777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万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居住社区12号楼东1单元3层西户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0371-5565518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0371-55655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