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2021-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2021年度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流域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漳州-芗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招标编号:[350602]FJSXZB[CS]202100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流域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02]FJSXZB[CS]2021001、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流域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流域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0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2]FJSXZB[CS]2021001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流域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元
磋商保证金:3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一批) | 否 | 2021年度芗城区
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委托检测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一)主要河流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西5(南凌大桥)、北9(浦南新洲)2个点位
2.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以及电导率、浊度、铁、锰。其中水温、ph、DO、电导率、浊度为现场分析项目
3.监测时间
逢单月监测1次,全年监测6次。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市一水厂、市二水厂、金峰水厂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和表2补充项目(5项),共计29项。
3.监测时间
每月1次,全年12次
(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浦南镇吴浦村(
2.监测内容
①环境空气质量
点位布设:在吴浦村村部布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SO2、NO2、PM10、PM2.5、O3和CO。
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方法: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规定。
②土壤环境质量
点位布设:在吴浦村的水源地、园地、基本农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
监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1次
监测方法: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规定。
③地表水水质
点位布设:浦南水文站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
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监测方法: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规定。
(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天宝水厂水源地。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20目(5项),共28项。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五)芗城区河段长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45个点位
2、监测项目:DO、pH、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浦口排涝口、第二水厂取水口、浦南水质自动站3个断面每月加测铁、锰。
3、频次:每月1次,全年12次。
(六)环境执法监测
监测项目
废水:铅,汞,镉,铬,砷、六价铬,镍,铜,锌,铁、锰、余氯(含总余氯、游离氯等)、大肠杆菌、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挥发酚、总氮、色度、氟化物、TP、氨氮、COD、高锰酸盐指数、浊度、SS、PH、DO、粪大肠菌群、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氯化物、烷基汞、苯乙烯、可吸附有机卤素化合物、
废气(含有组织、无组织):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油烟、林格曼黑度、苯乙烯、颗粒物(含低浓度)、酸雾(含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等)、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监测频次
配合环境执法,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执法任务。
二、报价要求
主要河流水质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芗城区河段长水质监测5个监测类别按照每年度费用分别报价。环境执法监测按照以上所有单价报价并汇总成环境执法监测类别的总价。最终报价按照6个监测类别的总价合计。
三、 监测机构资质要求
1、监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监测机构必须具有所投服务经营能力;
3、监测机构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监测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监测机构具有省 级及省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证书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证明,认证项目覆盖招标文件所要求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监测质量控制
★1、中标的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必须全面落实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精密性和准确性,为评价考核小流域水质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2、中标的监测机构要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具备分析监测相关项目的能力, 仪器设备须按规定通过计量检定,分析测试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地表水与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 630-2011)、《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等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水样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分析、报告等水质监测工作。
★4、现场采样断面位置应与所设置的点位保持一致,每期采样时应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每批次样品的采样、测试过程均应按技术规范采取质控样品或加标回收、平行双样、全程序空白等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样品的采集、交接、分析等过程必须如实完整记录,及时存档。报送的监测数据要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五、 监测质量监督
1、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开展突击检查、飞行抽查、同步监测、质控样考核、查阅原始记录、实际样品监测、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等方式,对各中标的监测机构报送的小流域监测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各中标的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的,交界断面及出现水质跨类别提升等情况的断面,应认真核实,加强质控考核工作;
3、各中标的监测机构未落实质控要求造成数据严重失真,擅自变更采样监测点位,上报的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等情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查实的相关监测断面所占比例,对相应的中标监测机构扣减相应的费用。具体为以下行为:
(一)未按要求的点位、频次和项目开展小流域水质监测或上报监测结果的;
(二)向外报出的监测数据是由未取得上岗合格证人员完成的;
(三)仪器设备未通过计量部门强制检定或不符合监测分析方法要求的;
(四)未按要求开展监测质量控制,监测全过程相关原始记录不规范或不完整的.
5、我办对各中标的监测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与环保部门共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未按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凡发现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立即采取退出机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依据环保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对各中标的监测机构予以严肃处理,取消该机构在芗城区辖区内承接验收监测、国省控监督监测委托业务资格,并上报漳州市环保局、福建省环保厅。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第一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投标总价仍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投标总价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釆用漳州本地企业,若投标单位无漳州本地企业,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七、其他事项
1、环境执法监测结算费用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如遇主要河流水质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芗城区河段长水质监测点位及项目调整另行协商。
2、本次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3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监测机构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证书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相关证明,认证项目覆盖招标文件所要求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4-26 10:52至2021-05-06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5-07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内16-19
六、开启
时间:2021-05-0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内16-1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
联系方式:15659523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0596-2118199,18006939526/13709339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斌/陈洵祺
电 话:0596-2118199,18006939526/1370933978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