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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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506_279254514694144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无
三、项目预算金额:男装2800元/套、女装3000元/套。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采购内容:西服套装(上衣+裤子)、马甲、夏裤、夏裙、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丝巾)(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5.5质量要求及交货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起);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起);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6供应商须是所投西服类服装生产制造企业,须具备成熟的服装生产、销售及设计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6.7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西服加衬衣,采购项目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定做采购,不包括分包、非联合体牵头人、经销商供货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并说明甲方单位联系人姓名、部门及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6.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时间:2021年5月7日至 2021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 :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7.2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7.3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社保及纳税证明文件、企业声明函、信用查询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以上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提供原件备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委会核查。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黑名单。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九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请参加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6-8661749
联系地址:信阳市明港镇
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6-6181399
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监督机构: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6-867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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