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华府一期物业招标竞争性磋商
2021年05月06日 14:06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山华府一期物业招标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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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抚顺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抚顺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 14: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8.406863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城国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2317222 |
采购单位 | 抚顺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抚顺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城国 13942317222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庞岩松 024-57637576 |
项目概况
江山华府一期物业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T2021050601
项目名称:江山华府一期物业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686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686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服务,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服务;(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T2021050601
项目名称:江山华府一期物业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68.63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84068.63元/年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服务;
(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注: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王城国 139*****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联系方式:庞岩松 024-57637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城国
电 话: 13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