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天和锦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娄经开发改【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娄底市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天和锦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HXZB-HN-2104011
2.3 建设地点:经开区香茅街以北、铁炉冲路以东
2.4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建设地点位于经开区香茅街以北、铁炉冲路以东。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小区总用地面积751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32.96平方米,项目共3栋住宅建筑、一层地下室及局部2层配套商业,其中1#栋为1+25F高层住宅建筑,2#栋为2+21F高层住宅建筑(其中一、二层为配套商业),3#栋为1+6F多层住宅建筑(其中一层为计容停车库)。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土建、设计图纸所包括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管线预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抄表到户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室外排水、消防管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工作直至本项目完全交付使用,其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未在项目总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勘察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原则上不允许对已完成的设计方案、已定的户型结构不再修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结构设计、电气、消防、给排水、综合布线、园林景观及亮化工程、设备基础及所有工程的深化设计、绿建专项设计等及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参见初步设计文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工作),按招标人批认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电气设备、电梯、给排水设备及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土建、设计图纸所包括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管线预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抄表到户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室外排水、消防管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工作直至本项目完全交付使用,其中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未在项目总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标前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工程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3设备采购安装: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8计划工期:总工期 540日历天,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工期。
2.8.1施工图审查周期:20日历天,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修改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包括整个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年。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2.8.2 施工工期: 5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只能用其中一个资质)。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6.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6.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6.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3.8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3.9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 4月29 日以来(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EPC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http://ldggzy.hnloudi.gov.cn/ldjyzx/zxzx_tzgg/202012/9692b606e04e4e8fbb34433b0fb03658.shtml),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6 月02日09时00分,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则是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15273886688。
10、其他要求
10.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招 标 人:娄底市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娄底市经开区创业大夏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7388689998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18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19973831135 1354897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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