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
(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南侧。
2.3建设规模: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共约33000对法兰有关的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工作。
2.4建设投资:估算除税合同价款107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795万元,二标段约275万元。
2.5计划服务期:暂定303天,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服务期。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在本项目建设至投料试车保运期间,提供相关管控法兰(含关键法兰、一般法兰等)紧固作业所需要的各类紧固(或校验)工器具,并提供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其中包含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其中,一标段合计约27600对法兰,二标段合计约5400对法兰,具体服务内容及标段间的工作界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内容。为优化大型复杂性项目管理,招标人保留在同类技术服务标段承包范围之间局部调整工作界面的权利。
2.8除了本公告载明的2个标段外,本批次招标的还有“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投标人可在本批次同时招标的3个同类项目中,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仅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新建项目(或大检修)的法兰定力矩紧固监管等同类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业绩,并至少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或②单项合同管控法兰数量≥15000对;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且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属于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ASME PCC-1或ECITB或中国特检院或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法兰连接从业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新建项目(或大检修)的法兰定力矩紧固监管等同类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相关业绩至少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或②单项合同管控法兰数量≥5000对;
(2)技术负责人应持有ASME PCC-1或ECITB或中国特检院或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法兰连接从业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新建项目(或大检修)的法兰定力矩紧固监管等同类静密封点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②持有省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同类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持有ASME PCC-1或ECITB或中国特检院或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法兰连接从业证书,且具有石油化工新建项目(或大检修)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8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在本公告第2.8条载明的3个同类标段中,仅提交一次即可)。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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