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新增规划基建项目委托代建答疑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1775001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新增规划基建项目委托代建
标题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新增规划基建项目委托代建答疑
招标人名称
中山大学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
联系人
陶波
联系电话
0756-3668904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联系人
钟兴万
联系电话
0756-2625399
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如下 :
1、招标文件15.1条咨询取费标准中关于赶工措施费及工程优质费的计取,实际为项目管理激励措施,且第4小条约定招标人向中标人按上述条件支付赶工措施费和工程优质费后,不再向单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这两项费用。
请问是否可调整为参考《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珠高[2018]65号文)明确每个项目奖励金金额?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16.9费用支付方式“单个立项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支付: 2.1单个立项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照单个立项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20%计算首期管理费并支付给乙方。 2.2 单个立项项目开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该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25%;2.3 单个立项房建项目主体工程封顶之日或单个立项市政项目工程完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该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5%; 2.4 单个立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该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20%; 2.5 单个立项项目的结算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该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5%; 2.6 单个立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且完成财务决算,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该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费总额的5%。”
请问其中2.5条单个立项项目的结算完成之日是否为单个立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结算完成之日?
答:单个立项项目的结算完成之日应该是单个立项项目所有合同(除代建合同外)都完成结算之日。
3、代建管理框架协议中第五条第(三)点第1小点“代建单位管理费:暂定***元人民币。单个项目的代建单位管理费按照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的费率计算并乘以中标费率(***%),计费基础为经审定的工程总概算(不含代建单位管理费),无需编制概算的项目以投资估算(不含代建单位管理费及预备费)为计费基础。”
请问什么情况无需编制概算?
答:目前尚不明确无需编制概算的项目,如果确实遇到无需编制概算的项目则以投资估算(不含代建单位管理费及预备费)为计费基础。
4、招标文件1.6招标内容中“8、后山环校道路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 2000万元”与《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新增规划基建项目代建管理框架协议书》中附件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新增规划基建项目代建管理基本情况表》中“后山环校道路:计划总投资(万元)为12000”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后山环校道路:计划总投资为12000万元。
中山大学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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