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8
各报价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BGD-21-07A号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拟定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包件号
成交候选人
BGD-21-07A
3
包头市三星水电设备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BGD-21-07A
6
包头市三星水电设备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自2021年4月29日至5月1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有异议或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投诉。
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
市电:0472-2222243 路电;081-22243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包头供电段
邮编:014040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0472-2222243 传真:0472-22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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