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园,中标商: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8202100009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8202100009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十四五”专项规划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九里堤南路5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6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服务范围:成华区行政辖区范围,涉及110.6平方公里;服务要求:1、规划应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城区为统领,以贯彻全区“1556”总体发展思路为重要路径,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彰显成华区域特质和打造城市发展持久竞争力为根本目标。2、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价值导向,积极探索“十四五”期间与成华区生态园林建设实际相符的发展路径和创新实践。3、规划应基于成华区的区域特色,充分探索公园城市建设背景下的成华发展之路,探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城区。4、规划应依据上位规划,充分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不得与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相冲突;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袁波(组长)、余海波、唐丹、海洋、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84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备案号:(2021)0091号;2、本项目品目编号及名称: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3、本项目采购预算:1700000元;4、监督部门: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356267。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6、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33号二楼成华区城市更新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028-842116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W6-2019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电话: | 028-8532055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