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6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资兴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蓼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资发改批【2019】44号,项目业主为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蓼江镇600m3/d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1.15km,项目总投资为10174.93万元,资金来源政府配套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资兴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蓼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1.2.2 建设地点:资兴市蓼江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蓼江镇600m3/d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1.15km;
1.3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资兴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蓼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行业规定执行;
1.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1.8 最高投标限价:¥15838714.69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3.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法I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