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横河镇、长宁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水利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962号),本招标项目博罗县横河镇、长宁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列入《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项目实施,项目业主为博罗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罗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博罗县横河镇及长宁镇,主要建设内容:横河镇、长宁镇农村水系整治,包括河道沟渠整治、山塘加固、小水陂小泵站小涵闸等新建与加固等;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需求为准。
2.2招标范围: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及相关专题、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
2.3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审批部门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后6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编制。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2.5资金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博罗县横河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标段为博罗县长宁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必须参加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但只需要编制一套投标文件。
2.7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即博罗县横河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二标段的中标人,即博罗县长宁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二标段的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二标段的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中任意两个或以上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同时具有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
3.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2.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3.3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登记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登记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3.1-3.4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5.3投标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博罗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博罗县北门路94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2-620889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B座906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05918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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