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虹桥镇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I1301000075030750001G01,
玉田县虹桥镇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田县虹桥镇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玉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审字[2021]6号、玉发改审字[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田县虹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玉田县虹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5个村庄,包括玉田县虹桥镇芦家铺村、珠树坞三村、南会村、庞庄子村、小湾柳树村。总改造面积55243平方米,1000户。
改造内容包括承重墙体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屋面承重构件、恢复装修。其中:芦家铺村110户,改造面积6073.8平方米;珠树坞三村442户,改造面积25414平方米;南会村104户,改造面积5780平方米;庞庄子村217户,改造面积11300平方米;小湾柳树村127户,改造面积6675.2平方米。
建设地点
玉田县虹桥镇
计划工期:2021年6月底完工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③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2018 年 03 月 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未被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he.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注册建造师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6 09:00至2021-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玉田县虹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玉田县虹桥镇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邮编: |
064105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艺文
| 联系人: | 王妍 |
电话: |
0315-6500136
| 电话: | 1533325339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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