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I3100000021a01984001201,
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审【2020】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00万元,其余资金由医院自筹,招标人为清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清河县太行路西、长江街北侧,清河县人民医院院内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技术标准及规范。
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6 日至2021年04月30日,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 17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6 00:00至2021-04-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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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邱士达
| 联系人: | 陈利、王璇 |
电话: |
0319-8198009
| 电话: | 0311-830338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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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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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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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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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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