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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铁北京工程局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主要材料集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中铁北京工程局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主要材料集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4-26
详细内容:


流水号:(招)2021042500024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主要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BJJYGSWZCG2021-020)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岑溪-大新高速公路横县至南宁段第七合同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邕宁区境内,经过横县平朗镇及邕宁区中和镇,起点于平朗镇池鹏村与第六合同段终点对接,路线自西向东布置,设桥梁跨越马峦江后进入邕宁区中和镇,经中和镇那例村、于中和社区设置中和互通连接既有国道G324,本合同段终点为邕宁区与青秀区区界附近。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土建标起讫里程为K132 420~K142 000,路线全长9.58k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主线桥梁含大中桥4座,跨线桥梁1座,互通匝道中桥1座,天桥2座,盖板涵及通道32座(含互通匝道),中和互通1处。

开工时间:2020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

合同造价:172000.00 万元(暂定)。

3.2招标内容

粉煤灰、地材、软基换填材料,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一。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3.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4.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同类物资投标人划分多个包件的,同一投标方(统一代理商或同一生产商)仅可中标1个。

4.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6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以上(含500万元)。

4.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5月1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不休)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760748097@qq.com邮箱),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之前按规定发至对应邮箱,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账号:102477697775)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城航创路与星辰路交汇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六楼607会议室

7.3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本网站(http://www.{wz_now/)

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东阳:1839173253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田人杰:17730724958;

电子邮件:1760748097@qq.com

购买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款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

账号:102477697775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附表一.docx附件2:附表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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