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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绍台铁路工程第十三批集采10kv高压电缆二次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杭绍台铁路工程第十三批集采10kv高压电缆二次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4-26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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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绍台铁路工程第十三批集采10kv高压电缆二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1-05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绍兴市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51%,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15%、浙江省13.6%、台州市10.2%、绍兴市10.2% ,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位于浙江省中东部,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内,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 公里。全线共设8 座车站。

新建杭绍台铁路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12 月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 年12 月31 日。

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值:350 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 米,困难地段5500 米

(5)正线线间距:5.0 米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 困难地段25‰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 米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列车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10)最小追踪间隔:3 分钟。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工程第十三批集采10kv高压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8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所有参加电线电缆包件的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工程第十三批集采10kv高压电缆二次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30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 2021年5月12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5月 12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1年 5月 12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东路747号双语大厦3楼,联系人:赵晓松,联系电话:15633532180)。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wz_now)、(/)、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东路747号双语大厦3楼。

联 系 人: 赵晓松

电话:15633532180

电子邮箱:eebhstwzb@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梁聪敏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件:eebkzzb02@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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