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元公众通用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信元公众通用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2104250001。
2.2项目概况: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展,甲方将通用服务(包括运营式开发及运营支撑等)相关工作以任务书方式下达给乙方,由乙方选择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合适人员驻场协助项目开展,按照规范内容向甲方提供通用服务。
2.3服务期限:三年。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
申请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人员进行开发服务,服务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服务人员要求 | 人员数量 | 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参与过3个大中型项目,工作责任心强,善于独立思考、逻辑清晰,具备团队合作精神,钻研新技术的兴趣和能力。
| 7800人·月
|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3.1.4申请人应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或以上认证。
3.1.5申请人2019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应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6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一合同类型以大签页签订之日为准,框架、订单类型以订单签订之日为准)的同类项目经验(驻场人员支撑类软件研发、运营支撑项目)累计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7申请人应承诺本项目中不进行转包,不将本项目主体部分或关键性部分进行分包(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视为本项目主体部分),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项目非主体部分、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分包。
3.1.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10 申请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并承诺接受因违反《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导致的相应处罚。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申请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出现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3.3现场考察
不涉及。
3.4评价检测
不涉及。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5.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建议采用本公告“5.1.3.2邮寄方式获取”)。 5.3.1现场方式获取
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6)条的可编辑版(office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邮箱,并将下述文件的纸质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蒋选生,电话:17718427023,邮箱:jiangxsh.zgtj@chinaccs.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
(2)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5)资格预审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6)税务信息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税务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填报 |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 1
| 申请人名称
|
|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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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 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XX-XX(区号-电话)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纳税人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5
| 开户银行
|
|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 6
| 银行开户户名
|
|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 7
| 银行账号
|
|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 8
|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 9
|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10
|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
|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款/招标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申请人的发票接收人,申请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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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邮寄方式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本公告5.1.3.1条款所需提供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6)条的可编辑版(office文件)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邮箱(蒋选生,电话:17718427023,邮箱:jiangxsh.zgtj@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文件的次日寄出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300)人民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共1套),售后不退。经办人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中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国电信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要求,本项目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第一会议室(邮寄、快递收件人:胡香宇,电话:18010279728,邮寄地址:同上述地点)。
6.2.1请尽量选择时效性较强的快递,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6.2.2邮寄后请保留邮寄、快递凭证,并将邮寄、快递单号邮件发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hxiangyu.zgtj@chinaccs.cn。
6.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投标适用):不适用。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7.申请人注册
7.1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受方式
招 标 人:
| 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D座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邮 编:
| 100033
| 邮 编:
| 100032
| 联 系 人:
| 许志
| 联 系 人:
| 胡香宇、牟天予、陈佳
| 电 话:
| 010-58507014
| 电 话:
| 18010279728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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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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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iangyu.zgtj@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www.citcc.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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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6232593799000087497
| 异议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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