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高铁拓展区小学、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赣榆高铁拓展区小学、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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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04-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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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高铁拓展区小学、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高铁拓展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0】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驰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学、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金海路以北、徐福路以南、义塘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4340㎡,其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为45890㎡(其中地下10700㎡),幼儿园校舍建筑面积为8450㎡,以及中学与小学之间连接的空中连廊长约95m,宽约6.2m,最大跨度约31m。项目建设需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建成后将满足小学8轨48个班和幼儿园6轨18个班的教学需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2665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为326万元。
2.1.4、工期要求:3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材料等)采购必须经业主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小学、幼儿园工程红线范围内及初中部红线外与小学之间连接的空中连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小学、幼儿园工程红线范围内及初中部红线外与小学之间连接的空中连廊的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内装、外装、配套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室外工程(道路、广场、绿化、运动场地、水电管网等)工程施工以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厨房设备、不含教学设备)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锁定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5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 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专业的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2.以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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