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6812021000019 |
二、项目名称 |
广汉市人民政府雒城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和谐社区发展促进会 |
供应商地址 | 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银杏五公寓120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金额:9995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名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范围 :广汉市人民政府雒城街道办事处;要求:1.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数量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2.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等内容;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标准:(一)★通过三年时间,建立并完善雒城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立雒城街道社会组织支持中心。(二)★第一年项目内容以搭建街道社会组织支持中心为重点,发挥中心枢纽型、支持型、引领型作用:1.对5个试点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形成资源清单、项目清单、需求清单。2.推动建立雒城街道社会组织支持中心。3.建立雒城街道社区治理联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刘春(评审小组组长)、陈晓莲、李鑫(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按照服务期限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5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备案号:SCZC510681818301_20210011。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5241410。四、本项目采购公告2021年4月9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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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广汉市人民政府雒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广汉市麦市街34号 |
联系方式: | 0838-522444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028-613755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郭巧樾 |
电话: | 028-6137557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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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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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