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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城区小学项目工程及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贵州省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城区小学项目工程及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4-22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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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城区小学项目及市政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SGSWZCG-2021415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 项目业主为丰县中新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所需钢筋砼管、岩棉板、地砖、水磨石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丰县市政项目概况

2.1.1 丰县广源路建设工程,位于丰县主城区南部。现状南环路以南,为东西方向的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工程分为两条道路,纬十二路,西起现状向阳路车行道边,桩号为K0 011.806,向东依次与紫金东路、在建工农路南延、规划支农路难延相交,东至现状河滨路车行道边,桩号为K1 708.842,工程范围内设计长度为1605.850m,道路红线宽25m;汉阳路,西起西环路,起点桩号K0 022.01,向东与柳毅路、西城路、道源路相交,东至向阳路,终点桩号K2 260.82,设计长度为2238.81m,道理红线宽25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丰县南苑路雨水贯通工程位于丰县主城区南部,南苑路至中南大道段书院街东侧、民丰巷。本工程为解决南苑路片区排水问题,分别在书院街东侧及民丰巷道路下增设d1500、d2000主排水通道,用以贯通南苑路雨水管及中阳大道现状排水暗涵。其中书院街东侧为已拆迁区;规划御景路以北民丰巷为现状道路,两侧为商业街及居住小区,规划御景路以南规划民丰巷两侧为已拆迁区,两侧规划为住宅地。南苑路雨水管通工程设计书院街d1500雨水管,长度390m;民丰巷d2000雨水管,长度510m。

2.2丰县小学项目概况

2.2.1丰县小学建设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96亩,总建筑面积为93540㎡。其中振丰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66675.36m2(约100亩),总建筑面积28570.006m2。主要单体8栋;柳毅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7126.80m2(约40.7亩),总建筑面积14460m2。主要单体7栋;秦台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268.56m2(约50亩),总建筑面积为18310.12m2,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组合建筑等,单体6栋;康桥路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0376.89m2 (105亩),总建筑面积32210.6m2。单体9栋。

2.3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丰县市政工程项目包件GJGD01:钢筋砼管道。丰县小学项目包件YMB01:岩棉板,包件DZ01:地砖(指定品牌为:东鹏、冠珠、诺贝尔、金舵、金意陶、亚细亚、萨米特、新中源);包件SMS01:水磨石(包含水磨石原材料、预制成品水磨石)。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 GJGD01(钢筋砼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3)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 不提供。

(4)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5)财务能力要求:不提供。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8)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9)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岩棉板(包件号YMB0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许可和认证要求:

(2)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3.1.3地砖(包件号DZ01)指定品牌为:东鹏、冠珠、诺贝尔、金舵、金意陶、亚细亚、萨米特、新中源,投标人提供资料清单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 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3.1.4水磨石(包件号SMS0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 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11)其他要求:须提供样品封样,样品检验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合格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合格,误导采购招标结果,且在正式供货前,须先提供样品确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人。

4.4 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市建行火车站支行

帐 号:5200 1413 8360 5250 0260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如“丰县市政工程项目GJGD01包件标书款”付款后将银行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823191392@qq.com中,才能开放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4: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及收件人(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建材巷1号中铁八局三公司,收件人:鄢泽谋,联系电话:151168460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建材巷1号中铁八局三公司)。

5.3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或者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

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

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二,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1)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4时00分前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方式和逾期提问。

(2)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23时00分前,澄清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回复各投标人。

10.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4时00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知悉。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建材巷1号

联 系 人: 鄢泽谋 曾宇国(项目部联系人)

电话/传真:15116846010;18380461508

电子邮件:823191392@qq.com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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