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T2021-69-GZ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宿营车接触网供电装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包件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01
| 工务宿营车接触网供电装置
| 250KVA
| 台
| 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二)许可和认证
1.上道使用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否则导致废标):
(1)国铁集团许可上道使用;
(提供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或铁科院的许可证明材料,如通知、文件、审查报告、科技验收报告等,须有可以推广使用结论)
(2)上海局工业产品采信目录内产品,通过了上海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定(有效期内);
(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全页产品质量认定证书,要求有效期内、认定合格,不缺页)
(3) ①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凡列入目录的产品,通过了国家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证书上显示的设备名称应和本次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相一致);②有铁路行业标准或国铁集团企业标准(但不在CRCC认证或铁专计量认证目录内,无法做CRCC或铁专计量认证),须通过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科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中心或其它国家铁路认证检测机构的委托、抽样等检测(提供全页文件和合格检测报告); ③其它未建立铁标、国铁集团未建立企标,但是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机械动力、探伤、通用检测等设备,通过了相应行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检测(提供行业标准全页文件及省部级以上专业机构全页、合格检测报告)。
(4)上海局集团公司推广试用的新型产品。
(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新型产品推广使用证明,如各专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文件、通知或备案材料等,需加盖部门印章,资料不缺页并有骑缝章)
(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四)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五)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六)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在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七)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
(八)用户使用证明:产品均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
(九)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2)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
(3)招标文件标注★(下划线)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号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
(4)投标产品单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限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否则导致废标。
(5)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6)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购买,将4.5项中所需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shtlzbzx@163.com,并与招标人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附件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
4.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及开户行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邮编:200071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1-51228220
传 真:021-51223659
附件1:
招标人银行帐户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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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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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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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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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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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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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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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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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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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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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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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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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