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42000015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自购物资(电线电缆)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采购编号:TXJC-GZDT7HX-GL-02
1.采购条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通信工程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度为21.9km,共施做11座车站(不含大学城南站)、11个区间、1个出入场线及1个站后折返线区间,其中换乘站8座,分别为深井站(与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长洲站(与八号线)、裕丰围站(与十三号线、二十五号线)、大沙东站(与五号线)、姬堂站(与十九号线、二十八号线)、加庄站(与二十三号线、二十九号线)、萝岗站(与六号线)、水西站(与二十一号线),平均站间距2.0km。新建上堂停车场1座,通过对既有主变电站扩容改造,由四号线兴业主变和五号线鱼珠主变共同供电;广州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通信系统改造工程起于大学城南站,止于大洲车辆段。共包含9个车站、1个车辆段及OCC控制中心。站点分别是大学城南站、板桥站、元岗站、南村万博站、汉溪长隆站、钟村站、谢村站、石壁站、广州南站、大洲车辆段、大石控制中心。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集中采购物资(电线电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1年5月-2021年9 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4 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2条城市轨道交通类似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广东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响应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采购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1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发送至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通信工程项目部312965870@qq.com(联系方式:18382322443)。
4.3 本次收取标书费,标书费为每包件1000元(第一次采购已交过标书费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可不再提交标书费)。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响应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通信事业部;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自贸区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营业部,帐号:557372482448,银行联行号:104521004793。
4.4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0时 00分。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5.2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纸质响应文件在公示评审结果之日起5日内快递给采购人(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权利。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线上谈判;
谈判方式:线上谈判(提醒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供应商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道303光谷芯中心文渊楼2-03栋
联 系 人:李智航
联系电话:18382322443
电子邮件:312965870@qq.com
2021年04月20日
附件1:附件1:物资包件一览表.xlsx附件2:附件3:物资需求一览表.xlsx附件3:附件2:谈判申请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