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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4-20
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检查项目2021-CZ-Q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检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公路〔202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检查项目2021-CZ-Q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1、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涉及到线路有G104、G233、G312、G346、S122、S230、S232、S238、S239、S240、S340、S341、S342、S357、S360、S265,桥梁总计288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55座,中桥148座,小桥84座(左右幅分离的均按照一座桥计)。
2、对国省道“三特”桥梁(特大、特殊结构、特别重要)、定检评定为三类及以下桥梁、运营20年以上的重点桥梁以及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桥梁开展特殊检查,桥梁总计约60座,2021年安排20座。
3、对“三特”桥梁设置永久观测点并进行桥面线性监测,桥梁总计约21座,2021年安排7座。并结合桥梁定期和特殊检查,对已完成观测点设置的桥梁开展桥面线性监测。
4、下一年度桥梁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编制及维修方案编制。
5、组织桥梁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标段号为2021-CZ-QLJC,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管养的288座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对20座国省道“三特”桥梁、定检评定为三类及以下桥梁、运营20年以上的重点桥梁和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桥梁开展特殊检查,对7座“三特”桥梁设置永久观测点并进行桥面线性监测,对桥梁定期和特殊检查中已完成观测点设置的桥梁开展桥面线性监测。并编制下一年度桥梁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及维修方案和组织桥梁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计划服务期: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桥梁定期检查: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
(2)桥梁特殊检查及桥梁观测: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3)桥梁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及维修方案编制: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4)桥梁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2021年12月31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试验检测)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为“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为“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试验员不少于3名,均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或助理试验检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员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邮政编码:213000
联 系 人:冯岑
联系电话:0519-81661735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徐萍、潘钰曙
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11
邮 箱:794690438@qq.com
8、其他
8.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