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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先锋印刷有限公司和海门市银燕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电子招标)
南通市先锋印刷有限公司和海门市银燕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已经批准拆除,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拆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东、北海路北、瑞江路西
2、拆除规模:共计53622平方米(其中一标段为原海门市银燕电子有限公司地块,面积40991平方米;二标段南通市先锋印刷有限公司地块,面积12631平方米)
3、质量等级要求:清除房屋上部建筑及地下基础,场地平整,无残留物
4、拆除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拆除、清运等一切事宜
二、标段划分:
标段
| 招标内容
| 拆除残值费最低控制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一标段
| 海门市银燕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
| 245.946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注册造师贰级及以上
|
二标段
| 南通市先锋印刷有限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
| 75.7860
|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固化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门分中心-区镇入口-项目响应方,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门分中心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门分中心-区镇入口-项目响应方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门分中心(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034/abouthm.html)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4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8日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门分中心-区镇入口-项目响应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程序: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入围投标单位20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商务标开标、评标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审,各投标人商务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一)从投标报价进行评定。
1.设定招标控制价:按招标文件执行。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最低报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小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14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21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二)由评标委员会按正接近评标基准价原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对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进行排序,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出现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八、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路187号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
|
联系人:
| 祖先生
| 联 系 人:
| 许先生
|
电话:
| 15906280699
| 电话:
| 13861961599
|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