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公告第四项
4.1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持标书费转账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盖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现场报名,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潜在投标人采用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应备注投标人简称及项目名称简称+报名费(例如:XX公司,XX项目报名费),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10条。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资格。
现更正为:
4.1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盖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