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SD- 2021-0302-011(招标文件编号:LNSD-2021-0302-011)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工农街黑山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24.86865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法庭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朱玲 | 01208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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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立平、杨硕、张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4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4号
联系方式:孙晓雯024-57567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杨哲 024-5749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 024-5749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