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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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4月20日 13:2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品目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水箱配件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3: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领取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30开标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工项目联系电话18795276317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殷工18795276317代理机构名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涛15008618415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ZC2021005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1、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项目编号:HXCG-ZC20210052、采购内容: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约50万元,具体分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132650999@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或携带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我公司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2日09时30分(采购人自上午9时00分开始接受);地点为: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本网站(https:// /)及(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 系 人:殷工联系电话:187*****317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涛联系电话:150*****415地 址: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4月20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至 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领取 方式: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殷工18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22楼 联系方式:孙涛15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电 话: 18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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