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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民医院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J2021-04-GKZB03 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440000 最高限价(元):1420000,1268000,75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膀胱肾盂、7.5F输尿管镜、8.5F输尿管镜、超细SMP经皮肾镜、智能尿流率测定仪、全数字彩色超声监视妇产科手术仪、裂隙灯显微镜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6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富血小板血浆提取系统(PRP)、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激光磁场理疗仪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气分析仪、医用臭氧冲洗治疗仪、脉冲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医用耳鼻手术动力系统、超声波清洗机、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电热低频复合治疗仪、多频振动排痰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6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国家强制认证(如需);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售价(元):200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杨强,联系电话:17799150765/0991-3198448,邮箱xjxj01@126.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1:00 开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联系方式:(0903)662-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晓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文化路52号 联系方式:1779915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强 电话:1779915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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