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古城路(G310国道~文化桥)、嵩山路(高辛路~伊洛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古城路(G310国道~文化桥)、嵩山路(高辛路~伊洛大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偃师工服招标(2021)011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105】
4、资金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施工招标控制价的1.55%;
5、项目概况:偃师市古城路(G310国道~文化桥)建设工程,西起G310(商都路),东至文化路跨洛河桥南,设计长度约1.9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线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30m。 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偃师市嵩山路(高辛路~伊洛大道)建设工程,北起高辛路,南至伊洛大道,设计长度约45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线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30m。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6、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
7、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的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9、设计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扫描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379-69666585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一期8号楼2201室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9-80873637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