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韩家渡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景路招字[2021]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韩家渡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景发改审交通字[2020]109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景发改审设审字[2021]2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景德镇市乐平市境内,桥梁起点位于S411(K4+475.82)乐港镇韩渡村乐安河北岸防洪圩堤上,终点位于S411(K4+912.18)镇桥镇渡头村乐安河南岸防洪圩堤上。本项目采用加大截面法对原有桥梁进行提载维修加固,桥梁全长约436.36米,宽10米。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桥梁断面:0.5米防撞护栏+1.0米硬路肩(非机动车道)+2×3.5米车行道+1.0米硬路肩(非机动车道)+0.5米防撞护栏;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人群荷载:3.0KN/m2;通航等级:VI-(2)级(采用原通航等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总投资5931.43万元,本项目投资约4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754万元,设计费约245万元)。计划工期为18个月,其中全套施工图设计必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60日内完成。
(二)招标范围: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等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五)投标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投标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分别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和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二)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单位:勘察负责人具备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公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岗项目;项目总工具备公路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岗项目。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人(设计单位)近五年内(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一座长度不小于300米的桥梁维修加固或新建或改建工程设计业绩(含路线内桥梁)。业绩证明材料由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批复、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两项组成,其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楚反映出上述业绩指标要求。
2、投标人(施工单位)近五年内(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一座长度不小于300米的桥梁维修加固或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业绩(含路线内桥梁)。业绩证明材料由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两项组成,其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楚反映出上述业绩指标要求。
(四)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备注:以上第1、2、3、4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第5、6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投标人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已取消原件的可使用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加盖投标人牵头方公章)。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凭其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138798336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4707980130
招标监督部门:景德镇市专养公路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经办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13807983310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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