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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4日 22: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4日 22:0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92.54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威项目联系电话024-88113888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278859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113888附件:附件1外来物种-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15 至 2021-04-21 撰写单位: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8873 项目名称: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5,400.00 最高限价(元):925,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主要目的:调查与评估辽宁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包括辽河保护区和凌河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掌握自然生态系统内外来入侵物种扩散蔓延的主要驱动因子,积累外来入侵物种分布、防控和管理的基础数据;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内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调研,掌握外来入侵物种来源、去向与管理现状,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提供科技支撑。 ★项目要求:掌握辽宁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包括辽河保护区和凌河保护区)等重要保护地等基本信息,并以其中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代表开展生物多样性基本信息调查和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具有与辽宁省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及辽宁省及各市相关部门开展密切合作的能力,能定期组织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与生态专家开展项目跟踪咨询、成果汇报等工作。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熟悉辽宁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的背景;了解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研究进展;掌握辽宁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包括辽河保护区和凌河保护区)等重要保护地遥感影像等信息。 ★工作条件:具有与辽宁省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及辽宁省及各市相关部门开展密切合作的能力,能定期组织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与生态专家开展项目跟踪咨询、成果汇报等工作。 ★预期成果: 1.辽宁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及分布 2.辽宁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评估报告。 3.辽宁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监管对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1月底之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1 联系方式: 024-62788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024-88113888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1*****00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 话: 024-881138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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