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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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沿线附属设施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监理周期: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1、第一标段(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合同里程10公里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改造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且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近三年(2017、2018、2019)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6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公路行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中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6年以上,主管公路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二标段(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提供,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信用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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