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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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2202100006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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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二条履约能力中:注:1.上述人员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中人员配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注:1.上述人员(已按照第六章第三条中“人员配置要求”备注第二条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中人员配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若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备案号:(2021)0094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我司已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后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司邮箱:scqxzb@163.com,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22820、62630990转601、602。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四、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五、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详见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360863&tn=2);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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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一段16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226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科;联系电话:028-613755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科 |
电话: | 028-6137557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