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花园智能化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城花园智能化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浦区发展计划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计发[2005 ]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城花园智能化安装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具体以小区现状为准(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110.28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4-20,竣工日期:2021-05-20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03-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3-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8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工程安防项目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具有二维码可查询或主管部门官网上中标结果查询截图)、技防办验收合格证。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4-14 09:00:00至2021-04-20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
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4-26 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市清浦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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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水岸风情街二区9幢
| 地 址:
| 淮安市人民南路清晏小区2区8幢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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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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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恒
| 联 系 人:
|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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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016595992
| 电 话:
| 0517-8396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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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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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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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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