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赤峰车务段赤峰南站行包装卸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21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赤峰车务段赤峰南站行包装卸外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负责车站行包货物的装卸、搬运业务;
(2)服从车站指挥,凡损坏铁路设备设施时,一律照价赔偿;
(3)接车时,装卸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与行李员同去同归制度,服从车站运输组织,人为造成责任事故,应由供应方承担;
(4)装卸作业人员违法违纪、在上下班途中、作业中没按规定线路行走等,发生人身伤害应由供应方负责;
(5)所派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必须身体健康,并服从车站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应按车站要求更换,遇有人员更换时,需提前通知车站;
(6)认真铁路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按照车站指定的时间段组织作业,保证足够的劳动力,满足装卸作业需要;
(7)保证作业场所装卸货物安全和道路通畅,接受上级部门和装卸作业安全与质量监督检查,按车站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8)因装卸作业人员责任导致货物破损、丢失、湿损、污染等,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发生野蛮装卸,对供应商罚款1000至5000元;
(9)依据车站要求对所派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安全培训,若自身不具备培训条件,可委托车站代为培训,并支付培训费用;
(10)供应方对所提供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
(11)车务段委托供应商在指定的场所完成行包装卸、搬运和附属作业 ;
(12)供应方及时向车务段开具装卸费发票,否则车务段有权拒付;
(13)供应方在装卸作业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自身负责;
(14)双方如对合同履行发生问题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15)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国家及铁路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装卸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元。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00时起至2021年4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02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4月2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4月2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赤峰车务段
技术咨询人:刘岩
联系电话:0364-2102,13734857000
7.4项目经理:马经理
电 话:024-62080901
邮 箱:706823790@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赤峰南站行包装卸
|
| 件
| 260000
| 1.98
| 3
|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2021年6月1日,赤峰车务段赤峰南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