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YZSZCCS2021030035)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YZSZCCS2021030035)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SZCCS2021030035
2.项目名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1.8万元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9. 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现场勘查,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联系人:康开稳 电话:0514-82925302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点00分至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评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扬子江中路730号
联系人:张家成
联系方式:0514-82925302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1418室
联系人: 姜涛
联系方式:0514-82087195
传真:0514-82087162 82087169
九、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负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采用自驾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左右,到达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从市民中心1号楼西地库出入口进入负1楼,在13号电梯口(1号楼西北角),出示投标文件经测温消毒后通过专用电梯从负1楼直达5楼。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中心,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4.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
4. 5.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YZSZCCS2021030035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服务类.doc
YZSZCCS2021030035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保洁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