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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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 08: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 号公寓27 层)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 15: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 号公寓27 层)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牛江燕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717776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斌 0951-6019776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牛江燕 0951- 6717776 18695279060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DZTB202103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主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 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 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法人。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此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方式: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 号公寓27 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 号公寓27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SSGDZTB202103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按折扣率进行报价
五、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代理: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主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 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 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此政府采购活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
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公告第八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十一、采购文件售价:0 元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23 日15时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号公寓27层 27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三、开标时间:2021年4月 23日15时00分
十四、开标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 号公寓27 层)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联 系 人:何斌
联系电话:0951-6019776
招标代理: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 系 人:刘东洋、牛江燕
联系电话:0951-6717776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何斌 0951-6019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牛江燕 0951- 6717776 18695279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江燕
电 话: 0951-671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