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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内装饰工程监理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13〕26号及惠湾发改资〔2020〕53号立项批复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内装饰工程监理。
2.2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2.3项目地点:位于大亚湾区
2.4项目规模: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室内装饰工程,总建筑面积14896.98㎡,其中审判庭14638.25㎡,信访办173.37㎡,警务室85.36㎡。(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
2.5工程造价:24474436.19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64.83 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 财政资金。
2.10标段划分(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已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文件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本项目只对PDF投标文件的特征码进行检测)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 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澳大道5号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2-5556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亚湾区中兴中路60号七楼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2-5187180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电话:0752-5190880
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标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