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上饶市江美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
债权总额:586.52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上饶市江美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饶市江美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19.99万元,利息266.53万元(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等,利息、罚息计算以最终合同及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债权合计586.52万元(该金额未扣减执行回款,待法院执行款划拨后,再做相应扣减,具体扣减金额以实际法院实际划款为准)。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上饶市江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55787622551,法定代表人:邓新才,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李建秋,占比100%,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邓新才、监事邓林森。住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大道217号红枫凯旋城3号楼1-08.09.10号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装潢材料、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制冷供暖设备、卫生洁具批发、零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未发现企业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因经营亏损现已停业。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章永刚、张平以其所有的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的商业房产进行抵押担保,面积合计为600.43㎡。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抵押物地址
| 房号
| 面积
| 规划用途
| 所有人
| 备注
|
1
| 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
| 1-09
| 30.45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2
| 1-10
| 30.45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3
| 1-11
| 35.98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4
| 1-12
| 33.7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5
| 1-13
| 33.7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6
| 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6号楼
| 2-01
| 73.08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已司法拍卖成交,成交价157万(暂未划款)
|
7
| 2-02
| 117.47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8
| 2-03
| 77.66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9
| 2-04
| 74.64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10
| 2-24
| 93.3
| 商业
| 章永刚、张平
|
|
|
| 6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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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邓仕云、陈树珍、黄世熊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保证人邓仕云,男,汉族,1980年9月26日出生,住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双明镇道塘村街道235号,婚姻状况为已婚,配偶陈树珍。
2.保证人陈树珍,女,汉族,1960年11月28日出生,住广西浦北县张黄镇山垌村委会大寓村15号,姻状况为已婚,配偶邓仕云。
3.保证人黄世熊,男,汉族,1990年11月7日出生,住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双明镇徐村村五平头6号。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饶市江美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地处闹市,生活便利,前方有财富广场,恩泽百货,周边有横峰县林业局、九江银行,债权升值潜力巨大,综合投资前景可期。
六、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七、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1年4月1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处置方式: 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邹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557、0791-86836917
传真:0791-86836681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