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
泗洪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
服务
的说明: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放管理(含车辆拖曳、道路清障)等服务。包括:
1、交通违法车辆的拖曳;2、交通事故现场清障、事故车辆拖曳、停放及交通违法车辆的停放。
拟采购的
服务
的预算金额:
50
万元
。
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17年10月我局就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因两次流标,后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确定宿迁市保畅车辆救援服务中心为唯一供应商,服务期为三年,租赁费用每年50万元,合同到期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因疫情影响,上述合同到期以来,我局未与供应商续签合同,也未就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重新招投标,但2020年仍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停车场租赁服务。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二、
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宿迁市保畅车辆救援服务中心
地址:泗洪县经济开发区西湖路
三、
公示期限
202
1
年
04
月
13
日至
202
1
年
04
月
19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四、参与论证的人员名单
序号
|
论证专家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闫士军
|
泗洪县卫生健康局
|
工程师
|
2
|
张金
|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3
|
朱彩康
|
泗洪县财政局
|
工程师
|
五、
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电话:
0527-89883662
六、
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
采购单位:
泗洪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臧云
联系地址:
泗洪县淮河东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1515112112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国资科
联系地址:泗洪县体育南路
联系电话:
0527-88359233
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张美英
联系地址:
泗洪县工人路银河国际
A10幢-1205室
联系电话:
1
3951061645
七、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