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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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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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碱厂镇兰河峪村西沟八组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12 至 2021-04-21 |
撰写单位: |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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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厂镇兰河峪村西沟八组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碱厂镇兰河峪村西沟八组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本溪县观音阁宾馆后侧,县社保中心对面
]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4月23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项目名称:碱厂镇兰河峪村西沟八组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4,041.99元
最高限价:417,626.82元
采购需求:修复浆砌石护岸332米,其中左岸150米,右岸182米。修复固滨笼护岸99米,其中左岸71米,右岸28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4月12日
至2021
年4月19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
9
号楼,县社会服务中心对面);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套
获取文件要求携带的资料:
(1)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拟报项目经理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4月23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4月23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和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方式:
王志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9号楼
联系方式:
13504146015
邮箱地址:
609263568@qq.com
开户行:
工行本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70600300922105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峰
电 话:
1350414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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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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