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处理厂二期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补充招标公告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处理厂二期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046),于2021年4月 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五点【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招标控制价】7469289.64元(其中,室内精装修工程6206247.10元(83.09%),电子与智能化工程1263042.54元(16.91%)。
二、原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4、修改为:“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原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9、修改为: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为主办方,并已按照补充公告附件一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②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四、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9修改为: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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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83.09%)、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16.91%)排名为准。
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开标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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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2增加:
(15)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六、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修改见附件二
七、详细审查评分表注:增加: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八、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第三方评价修改为:
第三方
评价
| 0.5
| 1、投标人2018年度、2019年度均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得0.5分;
2、投标人2019年度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得0.25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纳税信用等级”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人查询”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交“纳税人查询”(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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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十、原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二: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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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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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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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证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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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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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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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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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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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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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企业诚信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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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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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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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 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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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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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