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官盛湖生态经济示范项目-官盛湖生态湿地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13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官盛湖生态经济示范项目-官盛湖生态湿地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1791000 |
最高限价 | 179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以备案时间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②具备省级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到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 |
方式: | (1)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2)网上报名。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 276719898@qq.com 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或现场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
售价: | 1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99号本项目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已经做政府采购需求论证,2、监督单位:广安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26-2243023 ;3、本项目已经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5、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广安区新科路2段3号(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三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26-225851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758921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28-87589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