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镇庄墓社区安置点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称:长丰县庄墓镇庄墓社区安置点项目配套工程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4 招标人: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1.6 资金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1 招标项目名称
2021ACCGZ00094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庄墓镇庄墓社区2.6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道路、绿化、排水、照明及土石方工程等2.7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绿化、排水、照明及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8日上午08:00至2021年04月23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830。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04月2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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