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GDZB-2021-037(招标文件编号:HBGDZB-2021-037)
二、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邢台皓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东郭村乡柴家庄村西街35号
中标(成交)金额:23.6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河北茂宏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王官庄镇大寨村
中标(成交)金额:13.9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邢台良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顺城东路370号
中标(成交)金额:9.8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邢台皓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1标段 | | 12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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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河北茂宏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2标段 | | 15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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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3 | 邢台良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3标段 | | 15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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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炳成、鲍惠玲、闫朝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清河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19-829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联系方式:陈经理 0311-87031153转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0311-87031153-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