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15(招标文件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15)
二、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安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锦瑞园20号楼6号营业房
中标(成交)金额:173.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宁夏安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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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兰珍、陈辉、杨金林、张凤红、赵宁(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法院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15
三、采购内容:对警车及庭审保障服务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预算: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00元)
六、采购单位:中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宁联系电话:0955-7074600
七、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兵联系电话:18295159511
八、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10:00
九、开标地点: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评审结果:
中标单位:宁夏安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叁万陆仟伍佰圆整(¥:1736500.00元 )
服务期:1年; 质量:合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锦瑞园20号楼6号营业房
联系电话:0951-3077231
评审名单:田兰珍、陈辉、杨金林、张凤红、赵宁(甲方评委)
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序
|
1
| 宁夏洪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752000.00
| 76.03
| 3
|
2
| 宁夏中保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748000.00
| 84.08
| 2
|
3
| 宁夏安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736500.00
| 89.00
| 1
|
十一、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十二、:本中标结果公告在{本网站、同时发布。
如各投标供应商对以上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此公示期满后中标公告自动生效。
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中宁县中央大道与富民路口交叉
联系方式:赵宁 0955-707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殷庄大社区D区天艺广告旁边灰色排头营业房
联系方式:杨兵 18295159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宁
电 话: 0955-707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