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TTH-2021-YC0004(招标文件编号:YTTH-2021-YC0004)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人员(含消防文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49号、51号、53号、东坡大道南四段119号1栋4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16.1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 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人员(含消防文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 1、投保人:消防员;人数:39人;保险期限:1年;险种:团体意外保险;备注:包含:意外死亡伤残保额200万/人,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额2万/人。2、投保人:文员;人数:36人;保险期限:1年;险种:团体意外保险;备注:包含:意外死亡伤残保额100万/人,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额1万/人。 | 1、本次保险购买方式:投保人为单位,被保险人为个人。在保险期限如发生人员新进、离职等可以在保单内进行人员的增、减,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2、投保总人数:75人,其中消防员39人,文员36人;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名单。 3、保险公司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4、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 5、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索赔材料齐全的保险案件,应及时开具赔款通知书。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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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张汀硕;组员:黄颖、杨洪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定额5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彭寿路304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8-3816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W6-2019
联系方式:范女士 028-8532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028-85320556